观点:狗和鸡不能配成婚姻。
道德问题是与人有关系的问题。我们对于“人与动物通婚”的问题,大多持否定态度,因为动物缺乏情感、知觉、智能、文化等能力,无法与人类以平等的方式交往。所以,狗和鸡可不能配成婚姻。
首先,结婚是有家族、文化、法律等社会制度的参与的。而动物并不具有这些制度。就算我们设想他们成为了“家庭”,也是一种完全由人建立的人工家庭,不具有社会价值。即使两只狗、两只鸡相伴一生,它们之间的关系仍然只是一种自然的、本能的密切关系,而不存在感情的交流。也就是说,狗和鸡之间的所谓“婚姻”是没有任何意义和目的的。
其次,狗和鸡的交配也是非常不现实的。无论是从动物的性行为习惯还是身体机能的角度,狗和鸡是完全不适配的。这种交配的结果,也不可能产生任何有生产力的后代。因此,它没有生殖的意义和价值。
再次,人和动物之间的关系应该是主人和宠物之间的关系。人类养殖和繁殖动物,是为了获得其实用价值、药用价值、观赏价值等。我们和宠物之间的关系,则是以人类的本能、情感和文化需求为主。我们爱抚和关怀宠物,因为它们从我们这里得到了生命、安全、喂养、教育和情感等方面的保障。而这些是与“动物婚姻”毫无关系的。
最后,与其去谈论和支持“动物婚姻”,不如更关注和改善人与环境、人与动物之间合适和谐的关系。这不仅是对动物世界的尊重,也是对人类共同命运和道德伦理的呼唤。
综上所述,狗和鸡不能成为婚姻的对象。由于其不具备合理的社会制度、生物学交配匹配、感情与文化交流等条件,这种“婚姻”是无意义的。更重要的是,人类应该与动物建立适度、理性和和谐的关系,才能很好地维护我们的共同利益和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