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富信,这是一个被改名的故事。
1998年,中国国家公安部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实施细则,要求18周岁以上的公民必须按照户籍地或申请地的规定,到当地公安机关申领居民身份证。在申领居民身份证时,如果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等项目需要变更的,必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而对于人民群众来说,这样的法规有时候也会给他们带来不便和困扰。比如,王富信就是这样一位被迫改名的人。
据悉,王富信是湖南省邵阳市的一位普通劳动者。在他18周岁时,他去当地派出所申领居民身份证时,发现身份证上的姓名与他的户籍本上不一致。当时,他的户籍本上写的名字是“厚福”,但身份证是写的“富信”。
王富信解释说,他在学校的时候曾经改过名字,他自己并没有申请修改户籍本上的姓名。但公安机关认为他的身份证上的名字是正确的,当前的户籍本上的名字则属于无效数据,必须修改为身份证上的名字。
虽然王富信对此提出了异议,但由于相关法律规定,他最终还是被迫接受了这个变更。于是,他的原名“厚福”就此改为了“富信”。
从此以后,王富信就成了他合法的名字。然而,他心中对这个名字一直有着不满。他觉得这个名字一点都不符合他的性格和气质。他觉得自己是一个有着厚重情感的人,“富信”这个名字太过于金钱化,太浮浅。他希望能够有一个更加符合自己特点的名字。
但是,现实是另外一种情况。如果想要在法律上修改自己的姓名,是非常麻烦和困难的。首先,必须提供严格的身份证明材料,然后提交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审核。如果没有好的理由和充分的证明,很难获得修改名字的许可。
王富信也明白这一点,但他并没有放弃这个念头。他开始寻找可能的改名渠道,并向友人和亲友咨询各种命名和文化知识。最终,在一次朋友的推荐下,他决定在有关部门申请修改名字,将“富信”改为“建安”。
“建安”这个名字,具有一种历史感和文化底蕴。它是取自中国三国时期的历史事件“建安朝”。“建安”这两个字,意味着和平安定和文化繁荣,表达了传承中华文化和追求内心安定之愿望。对于王富信来说,这个名字完美地契合了他想要表达的内在品质和价值观。
通过长达几个月的申请流程,王富信最终获得了将“富信”改为“建安”的许可。他终于找到了一个更加符合自己态度和心境的名字。
对于职业和生活中的每一个人来说,名字是自我身份的重要标志,是人际交往和社会认可的重要元素。然而,名字的变更要面对各种法律和社会方面的障碍和压力。但如果一个人不满意原本的名字,为了自我认同和情感满足,也有权利去选择和改变这个名字。
王富信之所以能够完成这个改名过程,也许需要一定的勇气和耐心,同时还需要具备一定的财力和社会资源。但更重要的是,他通过这个过程表达了自己对自我形象和价值观的挖掘和认识,也展现了一个个体在大众形式中有自信地寻找和建立自我的勇气。
王富信,这是一个改名的故事,也是一个追求个性与认同的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