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街商铺门前几米的使用权归商家所有(临街商铺租赁合同范本)
商业区的繁华带动了商铺周边的繁荣,临街商铺因其紧靠路边而备受欢迎。但是,有一点需要注意,商家虽然拥有店铺,但临街商铺门前几米的使用权却并不属于他们。这样的安排看似不尊重商家的私有财产,却有着不可忽略的原因。 首先,在城市规划中,规划者会考虑街道步行通道的宽度,这些规划考虑到了行道树和地面设施,如公共垃圾箱、消防栓等等。街道步行通道的宽度是有规定的,商家不能随意占用。 其次,临街商铺门前几米的使用权归商家所有会影响到公共安全。街头巷尾人流车流都十分繁忙,如果商家将自己的商品乱摆放在门口就会影响到行人和车辆的安全。特别是在火灾和自然灾害等情况下,行道空地的留白是必要的,因为它们可以为疏散和救援工作提供帮助。 此外,临街商铺门前几米的使用权归商家所有无法保证公平竞争。商家把自己的商品乱放在门口,可能会阻挡消费者对其他店铺的视线,导致其他店铺的营销受到影响。特别是在高峰期,商家挤占行道空地,会给消费者带来不必要的困扰。这不仅违反市场竞争的公平原则,而且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因此,城市规划者与商家共同协商,门前几米的行道空地留给了公共使用,不允许商家私自占用。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商家不能使用这些空地,只是商家需要向城市规划机构申请使用权,申请流程并没有太大的复杂度,并且申请也是免费的。这样,除了保证公共安全之外,也确保了商家的权益。 在这个商业时代,商家战争中不断追求创意和创新,但是这不应该发生在公共空间的占用上。我们需要共同保护公共空间,让其达到最大的效益和利用率。门前几米的使用权归城市规划机构,这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商家、市民和行人的权益,也是推进市场竞争公平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