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门一直是国家财政收支的关键管理部门,负责着国家的财政收支工作。江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根据财政部门发布的《财政部关于印发<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12〕259号)的要求,开始实行公路建设资金管理新办法。
2012年5月29日,财政部发布了《公路建设资金管理办法》,这是财政部为了提高公路建设资金使用效率、防范财务风险而出台的一项重要政策。江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积极响应这项政策,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了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的改革,拟定了江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财务管理实施方案。
按照方案,江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将采用经济责任制,合理设置和调整收支预算,把财政资金用于符合公路建设发展方向的项目,削减企业浪费成本,并强化财务风险控制,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宣传,提高管理人员和属下单位的关注度和执行力,推动改革工作的顺利实施。
在江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的带领下,各属下单位根据新政策的要求,积极改善财务管理制度。公路建设资金管理规定了公路建设资金的收支计划和用途,建立了公路建设资金的监督和管理机制,防范了资金浪费和违规行为。在建设资金的管理和统计方面,公路管理局采用日常统计和规范化报销的方法,彻底杜绝了虚报、重复报销等现象。通过加强监督和管理,江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的公路建设资金使用效率明显提高,也有效地防范了财务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带来的不仅是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也包括了财务信用的提高。江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在实行新办法后,不仅让各属下单位密切配合,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档案,也让监督和管理部门更加便于发现和披露违规行为。这正是财政部门这项政策初衷所在。
综上所述,公路建设资金管理新办法的实施,对于公路建设资金使用效率的提高、财务风险的防范以及财务信用的提升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江西省高速公路管理局作为一个财政部门所属的单位,在执行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工作时,不但按新政策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体现了它的责任和使命意识。期望将来,该局能够在中央和地方财政部门的支持和鼓励下,不断提升自身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为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