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住宅租赁中的漏水问题,涉及到的主要法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而租赁合同当中通常都会约定房屋的使用标准和租金支付方式等信息,同时也会将租赁过程中的维修责任明确规定。因此,对于租赁房屋漏水问题,需要先从租赁合同中寻找相关约定。
一般来说,租赁合同约定了灵活的修缮维护条款。租客在租赁房屋期间,如发现有屋顶漏雨、管道破裂等维修问题,应立即通知房东进行修缮。在维修过程中,租客应同时保护好房屋内的装修和家具等财产,不得阻碍房东进行有效维修。维修费用则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以便双方对维修费用负担方式达成一致。
但是,当漏水问题严重影响居住安全或影响生活活动时,属于严重的质量问题。此时,若租客通知房东进行维修,房东未及时予以修缮,甚至不予理睬,租客可以采取向法院起诉的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标的的品质、功能等约定未达到的要求,属于合同违约。租客可以要求房东承担经济损失,还可以要求房东责令维修或者解除合同。在行使维修或解除权时,租客需要着重注意一下两点:
首先,需要保留证据,如拍照、录音、出具书面证明等。以便在纠纷解决时,提供证明。
其次,需要符合租赁合同的相关条款。在保障自身权益的同时,租客也应遵守合同规定,不得以过度要求或者以暴力威胁等方式进行维修或解除。
综上所述,针对房屋租赁中的漏水问题,租客在租赁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有权利维修,但当问题严重影响居住安全,房东未及时进行修缮时,租客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承担经济损失,或者要求房东解除合同。因此,当发现租赁房屋漏水问题时,租客需要及时向房东通知,协商解决。如房东不予理睬或处理不当,可以采取其他措施保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