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和1986年婚姻
1987年和1986年是两个不同的年份,不仅因为两年之间时间的不同,还因为相对应的婚姻观有所不同。针对这两个年份,我们可以从婚姻的定义、观念和形式三个方面来谈一谈,以探究它们在婚姻上的差异。
首先,婚姻的定义。1987年是“婚姻法”的实行年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婚姻经历了一波又一波的改革,从1950年的《婚姻法》到现在的《民法典》,法律对婚姻的定义也越来越严谨。相应地,社会对婚姻的认知也发生着变化。我们可以说,婚姻已不再是“一夫一妻制”的定义那么简单,而是对于人类生存、繁衍与发展所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具有法律保障、文化内涵和社会层面的意义。
与此同时, 1986年是我国婚姻观念发生重大转变的一个节点。在这一年,主要观念的变化来自于各种媒介呈现的多元化。在传统媒介如电视剧、小说等中, “补课式”的“婚恋”仍占据主流,即男方有成就、女方要“嫁作富家女”。而在“蝉联第一”的婚恋节目《非诚勿扰》意外大受欢迎之后,真人秀节目推崇自由、独立、多元的“个性恋爱模式”成为了流行主流,自由婚恋、恋爱观念先进的(女)性瞬间成为“小女生”的代表姿态。另外,随着网络这个相对新兴事物的兴起,婚姻观念在这个平台也拥有了更宽阔的空间。通过网络的社交、互动,以及有声有色的婚恋话题,婚姻观念有一种新的发展趋势,这既有传统思想的地位确认,也有现代婚姻模式的推崇。
其次,婚姻的观念。1987年,婚礼是最主要的婚姻形式之一,大多数人都会选择在房子装修、婚纱选购、酒店预定等事项上花费不少精力和财力。婚礼被认为是人生大事和人生必备属性的象征,可以指明一个人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格。1986年,婚姻观念的变化给社会带来了很大的改变。在这一年,人们的婚姻概念已经不再局限于“结婚就是一件大事”的传统概念,人们更加强调人性的尊重和尊严,追求的是婚姻关系中的感情双方所基于的人性和真诚。伴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人们对婚姻的定义和理解也在不断变化,对婚姻的期望也逐渐发生了微妙的改变。
最后,婚姻的形式。 1987年和1986年的婚姻形式是有着明显差异的。1987年,婚姻形式基本上是以父母、家族所主导的大子女的“政治婚姻”为主,而1986年则更适合自由、真实的人性追求。人们的婚姻形式更趋向于收敛,不再盲从过去旨在造就儿子的手法。从2016年的数据来看,殿下的自由恋爱、住所难得到很多种形态。例如同居、分居、独居和异地恋等等,各样的形式都能得到一定成立。
总的来说,1987年和1986年的婚姻观念有一定的差异,并且社会对婚姻的定义和形式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婚姻虽然是一个古老而普遍的社会制度,但是在人们的探索和实践下也有着不断的创新和进步,能够更好地满足人类社会的需要和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