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一词源自于英语neighbor,意为“附近的人”。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通常称与自己住在同一条街道、同一单元楼或同一小区的人为邻居。但是,对于以隔一条路的房子算邻居的定义,人们看法不一。
从法律角度来看,隔一条路的房子并不被视为邻居。根据《物权法》的规定,邻避原则是指当相邻房地产权益主人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不得侵犯对方的权益。而对于在道路或河流隔开的相邻房地产权益主人,其不视为邻居,也不适用邻避原则。
从社交关系角度来看,邻居的定义更为广泛,甚至可以包括与自己在相同城市的人。在大城市,人们通常都比较疏离,不会轻易地与陌生人建立社交关系。但是,与隔一条路的邻居相比,与隔一条城市的邻居建立关系可能并不困难。
无论是法律上的定义还是社交关系上的定义,邻居都是相对的概念。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和距离是没有标准答案的,只能依据个人的经验和感受来判断。因此,隔一条路的邻居是否算作“邻居”,只能由自己来决定。
如果你和隔一条路的人没有任何交往,即使他们和你居住在同一条街道上,也未必能称之为邻居。而如果你和隔一条河流的人经常交往并互相帮助,那么即使他们和你居住在不同城市,也可以称之为邻居。
在现代社会,人们的交往方式越来越多样化,邻居关系的定义也随之发生了改变。虽然隔一条路的房子并不被法律上视为邻居,但在生活中,我们仍然可以自己定义谁是我们的邻居。只有建立互帮互助的社交关系,才能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