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是人类长期以来存在的恶行,而在某些时候,更会因为传说和迷信而被推向了极端。以致盗为名义的犯罪同样如此。尤其是致盗的恐惧,更让人们做出更过分的行为。在某些文化中,甚至还有它的独特表现方式,例如以“畏鬼致盗”来形容犯罪的心理状态。
“畏鬼致盗”并非一个新的概念,它起源于古代时期的中国,据历史记载,在唐代开元年间,有个名叫冯道的蛇神所附生在北京城中造成极大的骚扰,人们纷纷逃离此地,甚至有人趁机将空无背心穿在头上,在衣袖中藏着利器,扮作穿着白布的蛇精嘲讽煽动冯道古怪的行为。这场简单的恶意行为引导了更多人通过诡计烧死了蛇神。对这场胡来的揶揄只能通过刺杀的方式让人们放心。
虽然这个故事在当时的人们心中可以解释为一种机智的反应,在当代的我们看来,这却是恶意和残忍的行为。但扭曲的逻辑依然在人们的心中根深蒂固。如果有人相信鬼神端坐在黑暗中,向人们发出神秘的魔法力量,那么盗贼也会有利用这种幻想的想法。当然,现代的社会早不再相信蛇精蜃气的众一无二,但是CCTV的纪录片《电视剧迷信工程》中,却可以看到当下的一些城市相信夜深人静的时候,幽灵和妖怪都开始出来游玩,因此很多人因此而生出恐惧来。
根据相关机构汇报数据显示,畏鬼致盗的案件数量比一般盗窃案件更高,而且这种犯罪行为具有更大的危害。因为如果一个人能够对鬼神足够恐惧,他也就可以对社会法律产生寄托。
但究竟如何处理致盗的盗窃犯,这一观念并没有在当代的社会里被很好的化解。因为作为一种种植和本质,这种观念对人们心理变异的影响极大,而罪犯也会用这种包装来为自己在法律上谋取利益。因此,针对这种现象的预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可以通过社会宣传、加强社会周知度、相关法律的制定等措施,最有效的解决畏鬼致盗犯罪的发生。当然,还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对于致盗的观念进行高度警惕和反思,从而防止恶性循环的发生。
总之,盗贼的行为都是一种犯罪,它会给玩它的人带来切实的社会影响和人生风险。同时,畏鬼也不应成为犯罪的借口,更不能成为它存在的理由。我们需要一种系统和全面的机制来准确识别、掌握和治理畏鬼致盗等危害性较大的犯罪行为,防范犯罪,保护人类的安全和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