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店名不能用人名为标题
最近有不少朋友在开店的时候纠结于店名的选择,很多人都想用自己或他人的名字作为店名,但却有人告诉他们,店名不能用人名为标题。那么这个说法有什么依据呢?
首先,我们要了解商标注册法相关条款。根据商标法第九条规定,商标不得与他人的姓名、肖像、姓名缩写等相同或者近似。这就意味着,如果我们在开店的时候使用了他人的名字作为店名,就可能侵犯到他人的权利。
其次,人名作为店名的选择可能会给顾客带来不便。很多人会有疑虑,这个店是不是特意为某个人开的,价格是否公道,服务质量是否有保障等等。而且,如果店名是某个人的名字,如果那个人有不良记录或不受欢迎,就会对店铺的形象和声誉产生不良影响,甚至让顾客不愿意光顾。
再次,人名作为店名可能会给经营者带来风险。如果某个名人看到自己的名字被商家用于商业用途,就有可能会起诉商家侵犯自己的名誉或权益,对商家造成严重损失,甚至会被迫停业。
因此,我们要避免使用人名作为店名,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不要用别人的名字作为店名,除非已获得许可或注册商标;
二、避免用常见的名字,因为容易被混淆和冒用;
三、尽量还是要使用有代表性和特点的名称,比如说与自己的产品和服务有关的关键词等。
最后,我们要注意,选择店名不仅是为了让人记住,还要符合法律法规和商业道德,从而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利益。所以,让我们一起避免使用人名作为店名,创立一个合法合规、受欢迎、好记好念的品牌名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