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名差不多,相差两个字算侵权吗(和俏江南差不多的店名)
以店名差不多、相差两个字算侵权吗? 保护商标和知识产权是现代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具有识别商品和服务来源的功能,对消费者起到了引导和保护的作用。那么,以店名差不多、相差两个字算侵权吗?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 首先,商标保护的原则之一是商标的独占性。商标的注册人享有对商标的专有使用权,其他人不得擅自使用相同或近似相同的商标进行类似商品或服务的经营活动。在这种情况下,以店名差不多、相差两个字作为商标会对原商标产生一定的冲击和混淆,可能误导消费者,侵犯了商标注册人的独占权。 其次,商标的混淆性是商标侵权的重要指标之一。商标混淆性是指相似商标在听觉、视觉、意义等方面可能产生的相似性,容易引起公众的混淆,从而造成商标注册人的利益损害。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商标的混淆性将根据商标的字面意义、表意图形、发音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因此,以店名差不多、相差两个字作为商标,如果具有与已注册商标相似的字面意义、外观、发音等方面,那么可以被认定为具有商标混淆性,进而构成侵权。 另外,商标的注册时间也是保护商标权益的重要因素。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的使用权可以通过商标注册取得,注册时间可以证明商标权益人的权益。如果以店名差不多、相差两个字作为商标侵犯了已注册商标的权益,那么商标权益人可以依法通过商标业务部门申请撤销侵权商标的注册。注册时间优先的商标具有优先权,可获得更多的法律保护。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以店名差不多、相差两个字并不一定构成商标侵权。比如,在没有注册商标的情况下,商家使用这样的店名可能是为了表达一种行业的特色或者扩大市场份额,没有恶意冒充他人的商标,也不会造成对消费者权益的侵害。在这种情况下,商标权益人难以主张商标侵权。 综上所述,以店名差不多、相差两个字是否构成商标侵权需要进行具体分析并结合法律规定。商标的独占性、混淆性和注册时间都是判断的重要指标。建议商家在取名时应避免跟已有商标过于相似,以避免发生商标侵权纠纷。同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加强法律宣传教育,为商标注册人提供更好的法律保护,促进经济发展和市场的健康竞争。